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河南省> 焦作市> 孟州人物

李邦献

[宋]

李邦献为[宋]

  李邦献,字士举,河阳(在今河南省孟县)人。太宰李邦彦之弟。
  宣和七年(1125),直秘阁、管勾万寿观。绍兴三年(1133),夔州路安抚司干办公事。五年(1135),特追职名。二十六年(1156),荆湖南路转运判官。又直秘阁、两浙西路转运判官。乾道二年(1166),夔州路提点刑狱。六年(1170),兴元路提点刑狱。官至直敷文阁。
  著有书籍《省心杂言》。原始于在宋有临安刊本,题为林逋撰。或又以为尹�所撰。至宋濂跋其书,则谓逋固未尝著,�亦因和靖之号偶同而误,皆非其实。而王�所编《朱子语录续类》内,有《省心录》,乃沈道原作之文,必有所据,当定为沈本。陶宗仪《说郛》录其数条,仍署为林逋所作,迄无定论。
  今考《永乐大典》,俱载是书,共二百馀条,盖依宋时椠本全帙录入。前有祁宽、郑望之、沈�、汪应辰、王大实五序,后有马藻、项安世、乐章三跋,并有邦献孙耆冈及四世孙景初跋三首,皆谓此书邦献所作。耆冈且言曾见手稿,而辨世所称林逋之非。其说出于李氏子孙,自属不诬。又考王安礼为沈道原作墓志,具列所著《诗传》、《论语解》等书,并无《省心杂言》之名,足证确非道原作。宋濂遂因《朱子语录》定为道原,其亦考之未审矣。其书切近简要,质而能该,於范世励俗之道颇有发明。谨厘正舛误,定为李氏之书,而考证其异同如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