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甘肃省> 天水市> 秦安人物

李翱

[唐][公元772年-841年]

李翱为[唐][公元772年-841年]

  李翱(772-841),字习之,陇西成纪(今秦安县北)人,是西凉王李暠的后代。自幼“勤于儒学,博雅好古”,写文章注重气质。25岁时,在汴州与韩愈相识。从此,追随韩愈,勤奋好学,博学有才,并娶韩愈侄女为妻。他与韩愈经常在一起,谈文论学,写作古文,维护儒道,反对佛老,发表文学主见,积极倡导古文运动。德宗贞元十四年(798),李翱中进士第,初任授书郞,后三迁至京兆府司録参军。宪宗元和初年,转国子博士、史馆修撰。主张“指事载功,则贤不肖易见”;然后“可以传言后世”的治史观点。宪宗元和十五年(820),李翱任考功员外郎,并兼史职。
  李翱性格耿直,议论无所避忌。权贵虽“重其学”,而“恶其激讦”,因此,“仕不得显官”。谏议大夫李景俭一度“举翱自代”,后因李景俭贬黜,李翱降任朗州刺史。后李景俭复职,才被召为礼部郎中。重振朝纲的抱负无法实现,他郁愤无处发泄,便去见宰相李逢吉,当面指责他的过失,并提出自己告病回乡。李逢吉并末计较李翱的言行,还上奏让李翱担任庐州刺史。
  李翱到庐州后,正值旱灾严重,逃亡人数达万人,官史们大量抢购田屋,以获取暴利。倾家荡产的人家,仍要照旧交纳赋税。李翱下令“以田占租”,不得隐瞒。收缴大户豪门万余缗,使贫苦百姓得以安生。文宗大和初年,李翱入朝担任谏议大夫、知制诰。三年(829),改中书舍人。不久,又出任郑州刺史。后改任桂州刺史、御史中丞、桂管都防御使、谭州刺史、湖南观察史等职。大和八年(834),被征召为刑部侍郎,后转为户部侍郎,检校户郡尚书、襄州刺史、充山南东道节度使。武宗会昌元年(841)卒。谥为文,世称李文公。
  李翱是韩愈的学生,所以他的文学思想受韩愈的影响很深。他积极协助韩愈推行古文运动。主张文章要义、理、文三者并重,“文以载道”是他文学主体的核心。他的文章素与韩愈齐名。著有《李文公集》104篇。

同年(772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841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