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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钧

[明][公元1839年-1893年,清末外交家]

洪钧为[明][公元1839年-1893年,清末外交家]

  洪钧(1839-1893)祖籍安徽歙州,先世后经商,以商籍居浙江。到了洪钧时已经从安徽迁移到江苏苏州。洪钧年少时,因家贫曾经让他学过做买卖。他痛哭流涕,要求念书。苦读寒窗,勤奋异常。同治七年,洪钧得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同治九年,洪钧出任湖北、江西等处学政。
  光绪元年(1875),洪钧充顺天乡试同考官。次年,出任陕西乡试主考官。光绪三年,洪钧因纂修÷宗实录》赏四品衔。光绪五年,充功臣馆纂修,他出任山东乡试主考,转任江西学政。后历任侍讲、左右庶子、侍读学士等。光绪八年,奏定《经训书院章程》。光绪九年,洪钧升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山东黄河决口,有人奏请开河分泄,洪钧主张再筑大堤。并力荐潘骏文治理黄河。时潘骏文因犯法而被免官,虽然他熟悉河务,无人敢举荐他。洪钧唯才是举,不避嫌。果然,潘骏文堵住河口,治服水灾。洪钧因母亲年老,请开缺终养。光绪十年,母亲去世,洪钧丁母忧。光绪十二年,起复。时值出使德、俄、荷、奥、比五国大臣许景澄,任期已满,正在选人接替。在潘祖荫、翁同龢等人的推荐下,洪钧成为接替人选。
  光绪十三年,洪钧奉命出使俄、德、奥、荷四国。他接受出使四国,又不习惯西方文化。但在电报中所用的3码法,以干支代点、十、百字,改变中国的4码为3码。每年可节省巨资。光绪十六年,洪钧回国,任兵部左侍郎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在任期间,他力主巩固边防,加强戒备,以应对外国入侵。赴俄得《成吉思汗本纪》及亚美尼亚人写的《蒙古史》等书。后洪钧升为兵部侍郎,入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光绪十九年,洪钧病逝。墓在江苏吴县横泾宝华山宝华寺后。
  洪钧曾娶傅彩云即赛金花为妾。陆润庠是他二姨太之父。陆润庠将《元史译文证补》这一洪钧遗著付梓刊印。
  洪钧是我国历代状元中惟一担任过“大使”的状元郎,是清末颇有外交才能的著名外交官。从光绪十三年(1887年)起,他充任出使俄国、德国、奥地利、荷兰等国“大使”。当时,朝廷推行的是闭关自守政策,国人很少了解国外情况。作为封建时代第一个出洋的中国状元公,他自恃大国之尊严,其实处处显露出中国士大夫的落后与呆板,甚至是僵化。他不懂外文,连一句洋话也不会说、也不肯说;不管到哪里,他都穿着清廷官服;他不肯照相,怕被摄去灵魂;他宁肯让土布袜磨破脚,也不愿意换一双“洋袜”(绒线袜);除了正常办公和必要的外交礼节之外,他每天伏案阅读从国内带去的线装古书。但在国外三年多时间里,据民国《吴县志》记载“机牙四应,建威销萌;每建一议,据理达户,执约不挠,远人慑服”,洪钧还是处处捍卫国家与民族尊严的。因而,“居海外三载,须发尽白”,也可谓尽心尽职。
  洪钧一生嗜学,对蒙古史颇有研究。他利用担任驻外使臣之机,广泛搜集资料,译成汉文。在外国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用西方之资料,以证中国之事实”,参照史料,终于著成《元史译文证补》三十卷,对元宪宗以前的历史,作了详尽的补证。他死后,该著作由其生前好友、亲家陆润庠于光绪十六年(1900)校注并刊行问世。这是译介外国史来研究元史的第一部著作。在史学,尤其元史研究上有重要价值。
  著有《元史译文证补》三十卷,编有《经训书院文集》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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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公元1839年)出生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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