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正定人物

王约

[元][公元1252年-1333年]

王约为[元][公元1252年-1333年]

  王约〔公元1252至1333年〕字彦博,号豫斋,赠文定公,亦称大梁王文定公。生于元宪宗二年,卒于文宗至顺四年,年八十二岁。祖父王通为汴京三槐堂之后,宋末避乱迁真定(今河北正定)。王约性颖悟,风格不凡,尝从魏初游博览经史,工文辞。至元十三年,(公元一二七六年)翰林学士王盘荐为从事,累拜监察御史。
  王约奏二十二事即“实京师,放差税,开猎禁,蠲逋负,赈穷独,停冗役,禁鹰房,振风宪,除宿蠹,慰远方,却贡献,询利病,利农民,励学校,立义仓,核税户,重名爵,明赏罚,择守令,汰官属,定律令,革两司”及后建议行封赠、禁服色、兴科举,皆被采纳实施,成为元代前期的施政纲领。
  迁翰林直学士,知制诰-国史,请发米续赈,前后救活京畿东道饥民五十多万人。仁宗在东宫,雅知约名,思用以自辅,擢太子詹事,多所匡正。四库全书《御批续资治通鉴纲目》卷二十四曾有评论说“君子观王约告仁宗之言,可谓不负厥职者矣。然而仁宗之善政屡见于史册者,谓非王约辅导于其始可乎。若王约者贻仁宗之哲命者也。”至治三年,高丽因王约一言而存国,高丽人说:“不绝国祀者,王公也”。
  曾“出赈河间饥民,均核有方,全活甚众。”当地百姓曾建有王约庙纪念,今河北省任丘市仍有王约村(前王约村、后王约村)。王约在元世祖时任翰林国史院编修,后任中书、詹事、集贤大学士,历经世祖、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天顺七朝,从事于公文撰拟长达五十年之久。其间朝廷重要文诰都由王约把总。
  仁宗时曾通告各大臣:“事未经王彦博议者,勿启”。王约与欧阳玄,凡朝廷内的重要文诰和典册,多出自他们之手,并称元初“鸿笔”。王约英宗时以集贤大学士致仕。后又奉诏条定元初以来律令,名《大元通制》。著作有《潜丘稿》三十卷,《史论》三十卷及《高丽志》四卷,《元史》有传。子王思诚字克修,奉议大夫、秘书监著作郎,其后代迁山东滕州江苏沛县丰县等地。
  王约252年生
  1277-1287年,翰林学士王磐荐为从事,承旨火鲁火孙以司徒开府,奏授从仕郎、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兼司徒府掾。既而辟掾中书,除礼部主事。
  1288-1294年,拜监察御史,授承务郎。转御史台都事。
  1295-1302年,迁中书右司员外郎。调兵部郎中,改礼部郎中。拜翰林直学士、知制诰-国史。奉诏赈京畿东道饥民。
  1304-1307年出使高丽,还,除太常少卿。诏约同宗正御史谳狱京师,约辞职在清庙,帝不允。特拜刑部尚书。
  1308-1310年,迁礼部尚书。
  1310年擢太子詹事丞。
  1311年进太子詹事。
  1312年特拜河南行省右丞。
  皇庆改元元日,特拜集贤大学士,推恩三世,赠谥树碑。
  1316年,巡行燕南山东道。拜枢密副使。
  1321年,英宗即位,帖木迭儿复相,约辞职不出。
  1322年,以年七十致仕。
  1323年,复拜集贤大学士,商议中书省事,以其禄居家,每日一至中书省议事,至治之政,多所参酌。又尝奉诏条定国初以来律令,名曰《大元通制》,颁行天下。
  1333年逝世,葬京城西冈子原(元河北宛平县香山乡,今北京海淀区香山乡)。
  王约平生著作有《史论》三十卷、《高丽志》四卷、诗文《潜丘稿》三十卷,流行于当时,还有作品收录在《元诗选.癸集》中。
  
同年(公元1252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333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