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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元启

[清][公元1615年-1678年]

方元启为[清][公元1615年-1678年]

  方元启(1615-1678),字运开,号竹友,开化县黄谷乡方田人。自小聪颖过人,且勤奋苦读。其父方一秦,字思大,为明末开化邑庠生。虽家道中落,为培养儿子,不遗余力,不惜重金送元启赴杭州求学。元启深知老父寄希望于己,至杭城后,日夜苦读,竟一年之久,未上枕席。待一秦赴杭探望儿子,方知此情,心疼不已。元启则以诗相答:“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天涯到处有青山。”以示自己立志苦读成才的勇气和毅力。毛泽东少年时曾引用此诗,并稍作修改来表达自己外出求学追求真理之决心。
  清·顺治丁酉(1657)方元启高中举人,四年后,辛丑年(1611)赴京会试、殿试,中马世俊榜,列三甲一百四十四名进士。被授直隶大名府南乐(今属河南省)知县。时,该县盗寇猖獗、豪强横行、社会混乱、百业凋零、百姓逃亡者甚众。面对如此恶劣的环境,元启并不气馁。他将筑城建学,作为治理南乐之首要:一面组织力量修复破损城垣,以防盗侵扰,另一方面兴办学宫,恢复教育,整治社会秩序。时,南乐有贩盐土豪名尚宣者,拒不纳税,因与人有口角之争,遂屡次向都察院分巡道诬控,陷害二十余人入狱。上司提审,元启深明案情,坚不解送,并多次请示销去诬案。终经查实,严惩尚宣。另有李文秀,因为父0一案身系囹圄,方元启在复审时,发现案情不清,疑点重重,百姓也为之鸣冤,遂深入调查,反复呈文竟达十三次,终于澄清事实-,为李秀文平反昭雪。这一剪暴安良之举,很快赢得了民心。因方元启在办理案件时,尊重事实,凡不符律法之行为,无论官有多大,均敢据理力争,不惜顶撞上司,博得一个“拗南乐”之称。
  南乐因屡遭盗匪蹂躏,百姓逃亡甚多,据《南乐县志》载:“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南乐人口为4.26万人,至明末增至47229人,到清·顺治元年(1644),南乐人口减少到31537人,造成大量田地荒芜。然田赋未减,留在当地百姓,不堪重负也纷纷逃亡。元启编审户口时,亲眼目睹此状,深知若不抓紧解决,必定遗害无穷,遂上疏免除流民丁壮税银六百九十余两,同时,多方招回-乡民,赐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开辟荒地,发展生产。若逢灾年,元启还设厂施粥“复建义仓,捐谷千担”供民周转度荒。历七年苦心经营,终使辖境粮食丰产,全县人口也很快增加到一万六千余户。
  方元启在任期间“治尚清简,政声洋溢”,当时流传这样一首民谣:“南乐南乐,公来始乐。出作而乐,入息而乐。公乐民乐,民乐公乐。”以示百姓感激之情。因政绩卓著,朝廷敕命嘉奖曰:“直隶大名府南乐知县方元启,职任牧民,才堪良吏,清廉克彰,乎庶事慈惠,允著于当官庆典。适逢新编宜沛,兹以覃恩,授为文林郎……”并特荐授户部福建司主事,兼管直隶钱粮。
  康熙十二年(1673)吴三桂,耿金忠等三藩作乱。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人。”为保证平息叛乱,保国安民之战的胜利,方元启日夜辛劳,办理军需,励精图治,被大司农梁公视为左右手。康熙皇帝也嘉其“行纯金玉,学富珠玑。”然,终因积劳成疾。十七年(1678),元启奉皇命,典试河南,抱病入围,日喝薄粥一盂,仍坚持天天详阅试卷,手校甲乙,核定名次,最终病卒于试院之内。弥留之际,竟无一言提及家事。
  朝廷赐驰驿归葬于乡,相国冯溥挽词云:“矢报国恩,一官清白,空留身后之名;死勤王事,几卷丹黄,痛绝闺中之笔”。南乐百姓怀其恩德,立石建祠,开化也将元启列入乡贤祠,春秋祀祭。乾隆十三年(1748),还被诏封为“天挺英豪”。
  
同年(公元1615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678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