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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渐

[宋]

毕渐为[宋]

  甲戌科考时,朝中派别之争激烈,政见之争直接影响了录取名次。殿试时,进士李清臣发策问黜元祐之政,苏辙言其力诋时政,忤怒哲宗,贬苏辙出知汝州。及进士对策,初考官将倾向于司马光等人政见的考生置于前列,复考时礼部侍郎杨畏正相反,将肯定王安石变法的考生置于前列。毕渐遂被擢为第一。
  毕渐少年聪慧,力学不辍。中状元后,授签书山南东道节度判官,历任太常寺少卿,后为膳部员外郎,出知荆南府事。
  毕渐以文学致身,刚介自立,在激烈的党争中,不依附任何一派,当时人们都以他为榜样,乡郡也以他为荣耀。《宋诗纪事》有其《赠林子山》诗。诗云:“儿童闻说子山名,将谓先生是古人。海上偶经仙洞府,岩前犹见玉精神。南华久彻逍遥梦,兜率重来自在身。携得新诗天上去,不教辜负到全闽。”
  毕渐,生卒年月不详,字之进,宋,潜江人(今园林办事处)。他是潜江有史记载的唯一的一名状元。
  (一)
  始创于隋朝,形成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强化于明朝,极至且终结于清朝的科举制度的塔尖,就是皇帝在其宫廷主持殿试后,用皇榜公布的应试第一名,即状元。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时代,一般每三年一次的层层考试选拔,全国几万名学子,经过乡试(省一级考试,考取者为“举人”)、会试(国家级考试,考取者为“贡士”),最后到殿试(考取者为“进士”),而夺得进士第一名,即状元者,的确凤毛麟角,极其难得而又荣耀万分。宋朝(北宋,下同)绍圣元年间潜江就出了一名至今都让人津津乐道的状元——毕渐。
  经考证,至科举考试推行一千三百余年,历代王朝举行考试八百余次,其中有名可考的状元是七百七十七名;宋朝天下三百余年,湖北状元仅十一人,潜江就有一人,这的确是潜江历来重教尚文的一种骄傲。《明一统志·人物》对毕渐这样记载的:
  毕渐,字之进,潜江人,绍圣元年状元。为膳部员外郎,出知荆南府事,以文学致身,刚介自立。时人以其典乡郡,荣之。
  《宋史》上有“吏部员外郎”记载。康熙三十二年《潜江县志?人物志》(以下简称《县志》)将其作为“人物志”的第一人物“列传”,其开头是这样记载的:
  毕渐,绍圣元年状元。出知荆南府事,以文学致身,刚介自立。元祐八年廷试进士,李清臣发策,主考熙丰法,苏辙廷争几得罪,赖范纯仁免……
  《福建通志·职官》载:“提刑司提刑:毕渐”。
  从这些史志上我们可以大体知道毕渐中状元时的情况及中状元后所任的官职、秉性、爱好等。作为状元,“渐守荆州,卒于官”。(《县志》载)最终的官职也就是一个荆州知府,即从四品官。古时都是异地任职,能返本乡任职都是皇帝极为信任的人。近期,为探究毕状元,我认真研读了宋哲宗时期的相关史料,才知道毕渐从应考到入仕,一直生活在北宋最荒诞而又险恶的党争旋涡之中。
  (二)
  毕渐中状元是在宋绍圣元年(1094),当朝皇帝是宋哲宗,是他当了八年傀儡皇帝,正要亲政的第一年。宋哲宗是北宋第七位皇帝,也是最短命的皇帝之一,他九岁继位登基,在位十五年,享年二十四岁。他是前任皇帝宋神宗赵顼(xū)的第六子,原名佣,曾被封为延安郡王。虽然他前面的五位哥哥都早夭,没人与他争皇位,但宋神宗有两个同母弟弟,一个是雍王赵颢(hào),三十六岁,一个是曹王赵頵(jūn),三十岁,都年富力强,很有声望,具备继皇位的条件,而都被挤出局,可想这场宫廷继位斗争的诡谲和惨烈。而操纵这场斗争,力扶宋哲宗继位的是0高太后,即宋哲宗爷爷——宋英宗赵曙的老婆,即宜仁高皇后。宋哲宗的父亲宋神宗面对北宋后期王公豪强隐占土地、有田无税、国力衰退、外敌不断侵扰的诸多矛盾,大胆采纳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王安石的建议,全力推进“变法”,其变法却遭到了高太后及以司马光为首的一班既得利益者和保守派的顽强反对。宋神宗“变法”方略尚未完成,却壮志未酬在三十七岁英年早逝。五十四岁的高太后为了自己好掌权,监朝听政,即扶持了可任其摆布才九岁的宋哲宗继位。
  宋哲宗登基后,年号为元祐。监朝听政的高太后重新任用了被宋神宗免职赋闲在家的顽固保守派领军人物司马光为宰相。司马光一上台即将神宗时的“王安石变法”(亦称“熙丰”或“熙宁”变法,即取神宗在位的年号“熙宁”“元丰”之意)全部废止,并结党(史称旧党或元祐党)将过去支持变法的一班朝中重臣不断清除,朝中围绕支持和反对变法的党派斗争十分激烈。而哲宗皇帝对高太后和司马光越俎代庖压制他的做法十分不满。到了元祐八年(1093),高太后死后,十七岁的宋哲宗亲政,即将司马光、苏轼、苏辙等元祐旧党人员流放岭南(广东、广西、海南一带),接着启用了革新派章惇(dūn)、曾布等,并在第二年将年号也改为了“绍圣”元年。
  《县志》对毕渐中状元有这样记载:
  元祐八年廷试进士,李清臣发策主复“熙丰法”,苏辙廷争,几得罪,赖范纯仁免。及第对策考官,是元祐最等。礼部侍郎杨畏复试,悉下之,拔毕渐第一。(《大明一统志》)
  这段记载告诉我们,当时,李清臣(户部尚书)主考,他出的“策题”是主张恢复“熙丰法”,而苏辙(左相,当朝八大执政之一)当庭向哲宗皇帝言辞激烈地进言反对,惹得哲宗大怒,要治他的罪,多亏右丞相范仲淹之子范纯仁求情保了他。而评卷又是一批元祐党人,他们将主张按元祐之策治国的一帮人评为最佳。礼部侍郎杨畏复试时,最后将主张恢复“熙丰法”的毕渐确定为第一名。
  也就是说毕渐在参加殿试时,一方主张按“元祐”方略施政,另一方主张按“熙丰”之法施政。即宫廷中的 与旧党、改革派与保守派的争斗充满着 味。面对皇帝的眼神,尚未入仕的毕渐,圣意难揣,按常规应万分惶恐;面对 与旧党之争谁能胜算他也不知所终,他可折衷而应答。但此时毕渐心无芥蒂,泰然处之,没顾及冒犯圣上的风险和党争的复杂,在殿试“策论”时,他没有“众所趋趋之,众所避避之,俯同流俗”(《潜江旧闻录》,以下简称《旧闻》),而是从容对答,直抒己见,旗帜鲜明地支持变法,支持重启“熙丰”法。
  毕渐很自然而又极正常的一番对策,却不自主地卷入了宋哲宗时期支持和反对变法最复杂而又激烈的党争旋涡之中了。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元祐九年(1094)李清臣撰《策题》曰:‘恭惟神宗皇帝,凭几听断十有九年,礼乐法度,所以惠遗天下者甚备。朕思述先志,夙夜不忘。’毕渐对策曰:‘陛下亦知有神宗皇帝乎!’既唱名第一。于是,绍述之论始兴”。另宋?吕上《宋大事记讲义·哲宗皇帝·经筵》载:“自毕渐之策一出,而绍述之议遂定”。也就是这次殿试,有了以毕渐为首的这批新生支持变法人士,加一批变法的老臣,坚定了哲宗继承父皇遗志,重启“熙丰”变法的决心。可以说,毕渐廷试之“策论”一石击起千层浪,也让宋哲宗一锤定音决定重启“熙丰”变法。同时,毕渐也无形之中得罪了势力庞大的“元祐”党人。毕渐此时是皇上的宠儿,是胜利者,但他入仕后却在党争的旋涡中博弈,一直处于焦虑和矛盾之中,最终他选择了不入党争,“刚介自立”的处事之策。
  (三)
  《旧闻》一书中写道:“毕渐为襄阳幕僚在绍圣乙亥丙子年”,即绍圣二年至三年(1095~1096)。也就是说毕渐在绍圣元年虽然中了状元,但朝廷并没有马上重用他,而是将其安排在襄阳州府当幕僚。一般情况,凡中状元者,都会安排在翰林院任编修等职,授从六品官衔。而对毕渐的这种安排很可能是朝廷复杂的党争影响。《旧闻》同时记载毕渐离开襄阳时,为他饯行的好友有周恭叔、贺君仪、赵德麟、李仲益等七人。周恭叔(元祐六年进士,曾任大学博士,北宋永嘉学派创始人)为他写下了《送毕之进状元还乡》诗(见《四库全书·浮止集》)。诗云:
  毕髯奇男子,未识已心与。献策集英殿,脱略独豪举。二年襄阳幕,归舟岘山渚。同事三日留,时时作险语。隆准帝王孙,萧然好风度。读书百万卷,胸中莽迥互。平生苏惠州,气概颇自许……
  这首诗还原出了毕渐是一位长满络腮胡子的俊美男子。他读书万卷,文采斐然,宁折不弯气度和风范可与苏东坡(因其流放到惠州,故称苏惠州)比拟。其胸襟抱负气吞山河,常常语出惊人,有帝王子孙的风度。殿试“策论”,其胆识才能倍受瞩目。
  当时的大学士能这样赞扬刚入仕不久的毕渐,这既说明毕渐的才气令人佩服,同时也说明毕渐当时极有名望,并且很会处理人际关系,而不是像有人贬损毕渐时所言:“欺罔哲宗,以神宗为名,劫持上下,尽逐忠良,群小毕进矣。”(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这是典型的元祐余党之言。大家想想,傲视天下的皇上,是一个参加殿试的儒生能“欺罔”的吗?宋哲宗亲政后重启“熙丰”法有其复杂的历史背景和必然性,毕渐殿试“策论”坚决支持重启“熙丰”法,那只是一个偶然。或者说毕渐“策论”时顺应了历史的潮流。由此可见毕渐不仅不是“群小”,应当是一位有思想、有主见的睿智君子。这正如现代人所言,“你改变不了风的方向,但你可以调整风帆到达目的地”。
  《旧闻》还记载: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二十五秩官类提刑司官条下载:“毕渐,承议郎,崇宁二年六月初五日到任,四年五月初八日除膳部员外郎”。可知毕渐在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前是朝廷的承议郎(七品)。而作为状元,特别是作为受到宋哲宗赏识,并影响宋哲宗下决心重启“熙丰”的状元,在朝中奋斗了十年,还只是一个七品官。而按常规,中状元者,当即授翰林院修撰等职(官职从六品),这也再次说明毕渐并非阿谀奉承,逢场作戏,趋炎附势之“小人”,恰恰说明他“刚介自立”“厉行正色,立朝亦必无愧古人”。(见《旧闻录》)并在这十年中练就了“刚介自立”的品格。
  到了崇宁二年,新皇帝宋徽宗可能才想起这位才智过人的状元,一下子将他官升三级,让他任了福建(省)的提刑官(从四品),即负责一省刑狱、诉讼,监督州县等地方-。任职两年后,崇宁四年(1105)毕渐离开提刑官岗位,擢升膳部员外郎。
  《旧闻》还记载,毕渐入福建任职过罗原时,旅居南华洞,年过八十的林子山老翁专门写了一首赞赏毕渐的诗。有两句是这样写的:“当年春榜首传名,对御如君有几人”。毕渐受其感动回赠了一首诗,其诗曰:
  儿童闻说子山名,将谓先生是古人。海上偶经仙洞府,岩前犹见玉精神。南华久彻逍遥梦,兜率重来自在身。携得新诗天上去,一教辜负到全闽。
  据悉,这是目前从故纸堆中能找到的毕渐留存于世的唯一一首诗。史书中说毕渐“以文学致身”“诗词亦清拔”“时时作险语”等,我们也只能在这首诗中细细品味了。不过《旧闻录》还记载:“《续池阳集》具载元祐党人之作,而渐序之”。《续池阳集》收集的主要是元祐时期大文豪苏辙、苏轼等之作,而请毕渐作序,从中可管窥毕渐在当时的文学影响非同一般,应该是可以与“二苏”比肩的人。
  毕渐在到荆州任知府之前还曾在(湖南)潭州任过通判。州通判是州郡的一副职,相当于现在的副州(市)长,主要掌管粮运、农田、水利和诉讼事,官职从五品或六品。毕渐何时在潭州任通判没法考证,但他在这一任职上干了一件与前述为“元祐”党人诗集作序自相矛盾而又遭到非议的事。根据《续资治通鉴·卷八十八》载:“通判潭州毕渐言:‘应元祐中诸路所立碑刻纪事等,请悉今碎毁”。宋·吕中《宋大事记讲义·经筵》也有载:“毁元祐碑,从通判潭州毕渐请也”。这说的是宋哲宗皇帝年幼时,元祐年间高太后听政,高太后认为司马光、吕大防、范纯仁等一大批朝臣扶政有功,专门为他们立了一些记事碑和功德碑,史称“元祐碑”。宋哲宗亲政后,带着个人的好恶和情绪对反对变法的“元祐”党人进行了全面清算,或罢官,或流放。毕渐是主张“变法”的,但他在潭州通判岗位上推行“熙丰”法,仍遭遇“元祐”势力阻挠,因而上奏“毁元祐碑”,消除“元祐”影响之建议。
  《旧闻》载:“毕渐言政主熙丰,学术尊元祐”。可见毕渐入仕处事一直处于“熙丰”与“元祐”两难中周旋,两难中做人,而又总是处于两难周全的纠结境地。有人说毕渐一方面主张推行“熙丰”法,而上奏毁“元祐”碑,同时又为“元祐”党人的诗集作序,“未必心以为是。使士大夫心口如一,岂复有纷纷之患哉!”(《文定集》卷十一)即指责毕渐“口是心非”。现在我们回头看历史,才知道毕渐的言行十分睿智而又正确。
  首先“熙丰”“元祐”无论是执政策略,还是学术理论,并非有邪正、错对、黑白明显的界限。历史证明当时的“熙丰”之法也有很多不完备之处,“元祐”之策也有很多积极可取的地方;同时,主张实施“熙丰”法者并非都是君子,坚持“元祐”之策也未必皆小人。他们中的代表人物司马光、蔡确、吕大防、苏辙、苏轼等等,在历史上都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其次,宋朝末年朝廷党争不断的悲剧,笔者认为都是最高统治者(皇帝)无能造成的。从宋神宗开始,他激进地推行“王安石变法”,而忽视了司马光等一批人的良言;宋哲宗九岁继位,被垂帘听政的高太后及维护既得利益的一大批朝臣弄得当了八年傀儡皇帝,并使其人格扭曲,心态逆反。当他亲政后,不仅没有很好地调和党争矛盾,而且让矛盾更加激化。他仅凭元祐年间朝臣对他的忽视、束缚和压抑而形成的不满和怨恨,将元祐年间的主要朝臣或流放岭南,或贬职,或免职。从哲宗在位十五年就用了韩缜、蔡确、司马光、苏辙等十一位宰相,可以看出他缺乏必要的从政经验和能力,更没有文治武功的执政力,由此,他也为北宋灭亡埋下了祸根。因而毕渐能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宦海不倒,也正是他不结党营私、刚介自立的品行起了作用。
  (四)
  毕渐什么时候“出知荆南府事”(即在荆州任知府),在任有何宦迹等无处考证。但康熙《潜江县志》、光绪《荆州府志》都分别记载有“渐卒于官”,说明他为大宋王朝真正是殚精竭虑,鞠躬尽瘁了。康熙《潜江县志》(卷八·风土志)还有其墓葬方位的记载:“状元毕渐墓,在县西南八十里”。虽然我在2013年9月按县志所指“西南八十里”的浩口镇、张金镇、运粮湖农场等地专程去踏访过,却以失望而告终,但毕状元的形象已定格在我和潜江人民心中。
  近日,我再研读光绪《荆州府志》(卷七·古迹)得知:“渐台(旧府志),在城东六十里昭王贞姜。渐台遗址,俗呼为毕渐者”,接着还录了元朝的杨维桢、明朝的李东阳凭吊“渐台”后各自留下的一首诗,这与潜江县志所载其墓地方位很相吻合。同时,说明毕渐在荆州知府这一岗位上工作是很出色的,不然人们不会在他死后为其筑一“毕渐台”对其纪念,并成了荆州一名胜,使后来仰慕者不绝,并在清光绪三年(1878)的《荆州府志》,毕渐已入土七百多年后还大书特书。
  另外,我从马荣华先生编著的《潜江文史精华》一书中还得知:宋·翟汝文有诗文题为《忠惠集·太常少卿毕渐移鸿胪少卿制》,说明毕渐曾任职太常少卿、鸿胪少卿。以前我们都只知道毕渐所任最高职务是膳部员外郎(从四品官职),而“膳部”都是礼部(宋朝中央机构的六部之一)的下设机构,相当于现在国家部办委的司。“太常少卿”“鸿胪少卿”分别是从四品、正四品(相当于现在的副司职、正司职),他们都是分管朝廷对外国、少数民族宾客接待、朝会及礼仪,兼管佛教、寺庙、祭祀之类的事。此书还记载:“尔服在奉常,阅日滋久,司宾之雅,蔽自朕心。往其钦承,无忘励勉!可”。这是翰林学士、参知政事翟汝文代皇上起草的任命状。“可”,乃皇帝批示“可以”或“同意”。说明毕渐尽职尽责,在这两个岗位上工作业绩也很突出,不然不会“蔽自朕心”的。
  不管毕渐最终官职如何,也不论其宦迹如何,更不管皇上如何对待他,历史如何评定他,潜江人民却记得他,并世世代代在传诵他。因为他是潜江有史记载的唯一状元,是潜江人民的骄傲。家乡人民为怀念他,在其一马平川的故里垒土为山。清光绪《潜江县志·风土志》是这样记载的:“毕家山在邑西沱埠垸(今园林办事处深河居委员一带)毕渐故居,后人垒土为之,表厥里遗意也。”同时,潜江旧城儒学东南(即今粮食局机关幼儿园一带)曾有“状元坊”“毕家楼”,明万历年间毁于火灾。清康熙九年(1670),潜江知县王又旦为了纪念毕渐又重修“状元坊”“毕家楼”,并将其故居更名为“毕公里”,即今袁桥、光明、深河居委会一带。
  斗转星移,毕公里人才辈出。近代又出了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中共“一大”代表李汉俊,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农业部部长李书城。我相信“人文科第甲郢楚”的毕渐故里将脱颖出更多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