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浙江省> 衢州市> 开化人物

方豪

[明][公元1482年-1530年]

方豪为[明][公元1482年-1530年]

  方豪(1482-1530),字思道,号棠陵,开化县金村乡金路人。自幼豪迈卓异,四岁即能联句,且对答如流,有神童之称。年十六从名儒文山先生吾冔学,视为天才。正如其好友吾谨在《方崑山像赞并予》中所写:“思道抱奇气,疏节侃侃多正议,听者辄毛骨悚然。志欲效古丈夫,树声业于宇宙,而才且是为之用。弱冠为文,辞捷若宿构,或仓促索其数千言,咸立应之,不加点缀而华彩烂然。”明正德二年(1507)获乡贡第一,三年举进士,赐同进士出身。五年八月(1510)任崑山(今属江苏省)知县。时,崑山方阽于海潦,频发大水,洪涝为灾,田地荒芜,百姓无以为生。草根树皮,采掘殆尽。“徙死迁之者每以万计”,一时之间,饿殍蔽道,枯骨填河。而朝廷不顾百姓死活,官逼欠赋,致使百姓卖儿鬻女。方嚎目睹惨状,心中悲愤,一面相视疏决,实地勘查,组织民力筑堤抗洪,一面设方赈贷,并不计个人安危,秉笔直陈《乞蠲逋负疏》,历愤惨情状,云:“臣每一陆行,饿殍塞路,每一水泛,枯骨塞河,触目伤心……。谓昆山三尽;上户财尽,中户逃尽,下户死尽,殆非虚也。”并严正指出:“夫钱粮,国之用矣;民,国之本也,臣岂不知国用之当足。国用不足,犹有可为;国本一伤,恐不可复救也!”理正词切。朝廷派员查勘,减免田赋,水灾得到了治理,使昆山的农业生产得到较快的发展。
  十一年,方豪补沙河知县,十三年(1518)八月,升刑部湖广清吏司主事。该司乃明代刑部十三司之一,掌湖广省之刑名狱案。豪断狱清明,所至之地,称誉有声。对其文才和政才,吾谨赞之云:“天地灵粹之气,得之者或寡,而君独身萃之,故发而为刚火,蕴而为精微,挺挺之节,皎皎之姿,文足来一时之望地,而政足为百里之师,皆气之粹然者为之资也。卒能含光匿耀,收英敛奇,弗以有涯之生,而逐无涯之知,则古人所谓成人者,君殆其庶几乎。”
  时,武宗皇帝好大喜功,不断统兵巡察。十四年二月,武宗决定南巡,方豪时任刑部主事,作为属官,也参与上疏谏阻皇帝南巡之事,这下可惹脑了武宗,凡-的一百余名-,在午门被罚跪五日,有数十人被下了锦衣卫狱,甚至有的被廷仗致死。方豪因受仗伤重几死,为疗伤,创卧于刑部湖广司之东笼鹤亭近两月,每倚窗望槐,百感交集,颇有“英雄无用武之地”之叹,遂写下《见树窗记》借物托讽,曲表胸臆。云:“……一树也,枯荣稍异,忧乐顿殊,霜雪之催,诚不若雨露之养也。夫霜雪雨露,天之用也,大德四生,岂甘摧折。……夫摧折固予职也。念兹树之可悦,充予心之良好,法天之用,必于其不得已,而每谨其所可已,恻怛兹爱之意,常行乎其间……”
  被罢归故里时,路经常山又写下《草萍驿会徐伯和》一诗:“当年行役下瑶京,长忆河桥步月明,人妒浮名传已死,君从大难得重生。相看各喜容颜好,一笑还将宠辱轻。古驿寒霄灯为盛,仆夫亦识故人情。”深感宦海的风险,庆幸劫后余生,更珍惜故人的情谊。
  方豪回到开化金村后,隐居于毛坞,饮酒、赋诗、会友以山水渔钓为乐,留下不少佳作,其间辑成《棠陵集》八卷,前六卷为文,后二卷为诗。
  嘉靖元年(1522)世宗登皇帝位,方豪被召回京师,复任刑部主事,赐金,加俸一级,后奉命赴山东处理积案。到任后,阅案卷,兴调查,酌刑罚,昭冤狱,夙兴夜寐,不辞辛劳,数月积案尽清。三年,任湖广佥事。四年,升福建提刑按察副使。六年(1527)年仅四十五岁的方豪,上疏乞归,获准告老还乡,时心如羁鸟归林,池鱼入渊。途中赋:《归舟梦故山花发田家叩门借瓮贮酒》诗云:“才断人间念,归舟梦已清。忽传村酒熟,况值野 花明。借瓮应相馈,敲门总不惊。披衣忙起问,江月正鸡鸣。”
  方豪生性率真磊落,在《清献告天图》一诗中这样写道:“吾邦赵清献,每事必告天。百年多少事,事事何能宣。吾心自有之,曷不往告焉。既省素袍笏,亦免烧篆烟。天亦厌烦聒,人自多牵缠。或者止一史,众遂附以传。焉有圣贤徒,此理犹未研?尽信不如无,其然岂其然。”直抒自己对“每事必告天”的看法,反映他旷达不羁的性格。方豪返归故里后,常常寄情于山水之间,赋诗抒怀,片刻即成。据县志记载开化不少地方留有他的诗文真跡。明理学家王阳明对其甚为器重,曾赠诗云“方子岩廊器,兼负云霞姿。每逢泉石处,必刻棠陵诗。”生平著作甚多,其中《棠陵集》、《断碑集》收入《四库全书》。
  
同年(公元1482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530年)去世的名人: